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科学各学科随着改革实践的发展,不断有所创新。有的学科,特别是经济学等学科,体系创新,观点创新,可谓面目一新。新闻学科则变化很小,虽然我国新闻业规模已经很大,面临的新问题很多,但除了新闻实务和技术层面的研究比较兴旺以外,支撑新闻学的基本理论依然故我,以不变应万变,很难解释,更难指导新闻实践的不断发展。
当今时代是创新的时代,新闻学也需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其中理论创新是最为重要的。
新闻学理论创新的指导思想,应该是“三个代表”的思想。就是说,我们创新的新闻学,应该是“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传统的新闻学可以说是政治标签新闻学,喜欢把某一种观点、某一种做法,贴上“阶级”的、“主义”的政治标签,然后决定取舍。这种政治标签新闻学是唬人的新闻学,是非理性的新闻学。实际上,真理往往是与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相联系的,是发展变化的。“三个代表”中,没有“阶级”和“主义”的标签,它所强调的是与时俱进的先进性,是容易加以判断的人民的利益。
首先,先进的事物必然是科学和理性的,从根本上来说,它不是凭某伟人曾经说过某话来判断,而是凭全中国人和全世界人的实践来判断。
其次,先进不先进,是与真理存在和发展的条件相联系的,它不是因为过去一直这样做,就必须永远这样做,而是要根据变化着的社会条件而与时俱进。
再次,任何堂皇的理论和经典,都必须符合人民的意愿和利益,否则都是不可取的。
“三个代表”的思想,可以在长期以来停滞不前的新闻学理论的开拓创新中不断地起着推动作用。
我国传统的新闻学理论,在描述新闻媒介的社会角色时,就是“喉舌”,在阐述媒介的主要功能就是“宣传”。当学界的一些学者向国内介绍传播学时,有的人大不以为然,著文批评这是以大众传播掩盖媒介的喉舌性质,以传播的多功能抹杀报纸的主功能(宣传党的政策、主张)。以至于长期以来,新闻学就是喉舌论,喉舌论就是新闻学。毫无疑问,我们所说的开拓创新是在继承优秀传统的基础上的创新。然而,对于优秀传统的东西,本身也有个创新运用的问题。本文认为喉舌论是重要的,不应该抛弃,但它本身也要有创新之处,此外,还要认识到,新闻业也是信息产业的组成部分,新闻学也有与国际接轨的问题。喉舌论、信息产业论、与国际接轨论,是我国现代新闻学理论的三个支点。所谓“支点”,即事物的中心或关键。笔者认为,这三个支点构成现代新闻理论的三个关键立论,本文准备对它们逐一做些分析。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是站在学科发展的高度来观察问题,具有高瞻远瞩的特点。所提设想中的某一些,需要经过一步一步努力才能实现,不能一蹴而就。理论的彻底性和现实中的渐进发展是可以统一的。
喉舌论
党是领导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胜利保证,也是领导当今改革、开放事业走向胜利的保证。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为了更好地实现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实现党的奋斗目标,党都把报纸作为自己的喉舌来经营。因此,喉舌论已经有了悠久的历史。
今天,喉舌论的意义仍是不可抹杀的。
首先是因为我国是个人口众多的、经济文化不发达、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在实现赶超型的现代化中,需要集中一切力量,调动一切资源。其中最重要的是,要保证党的声音和意图畅通无阻地得到传播。这就意味着,在建设和发展国家中,新闻媒介应成为一种积极的、有效的资源。虽然不能要求新闻媒介不传播不同的声音,但也不能传播太多的杂音,以致使社会大众听不清楚什么是社会的主旋律。
其次,正是因为我国仍是个不发达国家,我国的民主和法治水平还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党的新闻事业发挥好党的喉舌作用,对于民主和法治的有序发展,具有更大的正面作用。
再次,我国由于在人口多、底子薄、社会福利十分薄弱的基础上,大幅度地推行经济改革和社会各领域的改革,容易激发各种矛盾,引起社会震荡。在这种情况下,发挥好党的新闻事业的喉舌作用,以便在减少社会振荡的基础上顺利推进改革,自然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正是因为有党的领导和党的喉舌,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才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然而,建国以来的历史也早已证明,喉舌论固然重要,但如果不正确地理解和实践喉舌论,也会出问题,甚至是很严重的问题。正如邓小平所批评的,“我们长期认为社会主义制度、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1)在这种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下的新闻媒介,可以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也可以是仅仅党和国家权利最高掌权者的喉舌。世所公认,在十年“文革”中,这是不争的事实。在毛泽东所倡导的“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后两条由于有强有力的组织系统的运作,是真实而有效的,前两条却缺乏可操作性。所以,最终出现的事实是:组织难以制约领袖,领袖不服从人民。因为人民在不能够直接运用新闻媒介表达自己的声音的情况下,曾经英明过人的毛泽东也很难了解人民的真实意愿和要求。
用喉舌来比喻报纸,在中国最早的要算梁启超。梁启超1896年在《论报馆有益于国事》一文中说:一个国家的强弱,在于通畅或壅塞;中国积弱受侮,原因在于壅塞不通。“……上有所措置,不能喻之民,下有所苦,不能告之君,则有喉舌而无喉舌。”(2)
由此可见,梁启超所说的喉舌,既有“上”的喉舌,又有“下”的喉舌,就是既有国君的喉舌,也有臣民的喉舌。推演开来,就整个国家的媒介来说,应该既是执政者的喉舌,也是普通民众的喉舌。这当然不一定要求某一个媒介同时充当两种喉舌,可以由不同的媒介充当。所以在清末,报纸有官报和民报之分。这不失为一个较好的制度设计。只是在专制势力仍然很强的晚清,必然是官报坐大,民报式微罢了。
但后来的喉舌论,发生了变化,“梁启超耳目喉舌的主体是国君、臣民,孙中山以后耳目喉舌的主体是政党。”(3)从孙中山到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都强调报纸是党的喉舌。1942年,在毛泽东的直接指导下,当时党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发表社论《党与党报》,明确提出:“报纸是党的喉舌,是一个巨大集体的喉舌。”共产党对它的喉舌要求历来十分严格。“报纸的每一句话,每一篇文章,都应该是代表党讲话,必须是能够代表党的”。(4)
无论是革命党还是执政党,斗争的目标和拥有的有限资源都决定它只能用报纸作为党的喉舌,作为斗争的武器。但是,党今天作为一个执政党,毕竟有所不同,它必须每日每时倾听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声音,了解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依据和施政的基础,它不能撇开这个根本,靠一而再,再而三地“加大宣传力度”,去宣传自己在没有直接地和充分地听到人民声音的基础上所制定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们的新闻理论,都提报纸是“党的喉舌”,有时也提“报纸是党和人民的喉舌”。但是对于后者,权威的解释是,“党的新闻事业是党的喉舌,自然也是党所领导的人民政府的喉舌,同时也是人民自己的喉舌。”(5)这中间省略了一个因果关系的表述:因为党是代表人民的,所以说,报纸是党的喉舌,自然也就是人民的喉舌。这种思想指导下的新闻制度表现在新闻实践中,就会对于来自下面的任何有实质意义的意见,只要它不符合党的意见(或许只是不符合党的最高领导人的意见),就不能视为人民的意见,因此不可能刊登和播发,除非事前就准备把它作为靶子要加以批判。所以,传统的“喉舌论”的关键,是只承认报纸是执政者的喉舌。
这种喉舌论,可能有利于发挥“集中”的作用,有效率地去办些大事。但这种“集中”也非常容易转化为专制。民主与科学结伴而行,专制与蛮干狼狈为奸,所以它也可能极有效率地办蠢事、办错事,甚至长期地推行错误的路线,把国家推到危险的边缘。
这种喉舌论的理论根据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党,所以执政者与民众上下一体、上下同质,人民的利益、愿望和要求都由执政者代表了。所以报纸是党的喉舌,自然也是人民的喉舌。这种看法至少有两个误区:一,执政者与民众在掌握情况和认识问题上有差别,必须通过媒介作及时、全面的互相交流,才能保证决策和施政随时做出“微调”,防止出现大的偏差。这在新中国建国后到“文革”结束前的27年的实践中,有大量的和极有说服力的反面例子加以证明。二,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任何执政党和社会力量都可能发生变化,只有让人民群众不断发出自己的声音作为监督,才能防止由上下同质而演变为上下异质。这在诸多社会主义国家及几十年的历史中已经获得证明。
传统的“喉舌论”的真正要害是抹煞直接民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是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社会主义民主,历来强调人民当家作主,但谁也不能把它理解为人民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来直接经管国家事务。人民通常是委派自己的“代表和官吏”,建立机关来管理国家。这种民主形式通常叫代表制民主,或间接民主。间接民主会在很长时期内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主要形式。这在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劳动者内部还实行着各种各样的分工,全体人民的平均文化水平尚很低下的国度里,尤其是如此。实行间接民主,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能否保证人民的“代表和官吏”始终代表人民,并且在他们可能违背人民利益时防范和制约他们。这也是从巴黎公社到现代,都为革命导师们所关注的问题。恩格斯在《法兰西内战》导言中说过一段重要的话:“工人阶级为了不致失去刚刚争得的统治,一方面应当铲除全部旧的、一直被利用来反对它的压迫机器,另一方面应当以宣布它自己所有的代表和官吏毫无例外地可以随时撤换,来保证自己有可能防范他们。” (6)恩格斯提出了工人阶级要“防范”自己的“代表和官吏”这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为了防止人民的“代表”蜕变,防止他们成为反过来压迫自己的异已力量(就象世界社会主义实践中曾经发生过的那样),人民必须建立能够“防范”他们的民主制度。可惜,这种防范理论我们研究得太少了。
这种有“防范”效能的民主制度应该怎样建立呢?就要象列宁所说的:“……只是委托人民‘代表’在代表机关中实行民主是不够的。必须立刻、从下面、靠群众自己的主动性来建立民主,必须通过群众的实际参加一切国家生活,不要来自上面的‘监视’,不要官吏建立民主” (7)这就是说,我们仅仅依靠代表制民主,即间接民主,是很不够的,还得要建立直接民主。直接民主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这种形式,就是每一个公民通过自己亲自行使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属于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在国家生活中,表达个人的意志,或采取个人的行动。” (8)列宁还进而提出:“全体组织起来的无产阶级应当保护自己,而我们则应当利用这些工人组织来保护工人免受自己国家的侵犯,同时也利用它们来组织工人保护我们的国家。” (9)以上这些论述帮助我们懂得,社会主义民主正如无产阶级革命家罗莎·卢森堡所指出的,不能“只靠人民‘代表’在代表机关中实行”,不能只靠“极少数人以阶级的名义实行”,(10)还须特别重视由人民群众“从下面”直接来实行。总之,间接民主和直接民主,都是人民群众实现自己当家作主权利的两种基本形式,它们互相联系、互为补充。根据这个道理,一方面,为了管理国家事务,人民要授予自己的“代表”以很大的权力,另一方面,为了能防范和制约他们,人民又不能把所有的权利都交出去。比如,选举权和罢免权要由人民直接掌握,以便做到如恩格斯所说,可以“随时撤换”他们。又如,言论、新闻、出版自由也不能全都交给“代表”行使,要保证人民在委托其管理国家大事的同时,又可以直接运用报纸批评他们的工作。这就要求新闻自由这一民主权利必须至少部分地由人民直接行使,以便能对他们进行及时的、有效的批评和监督。为此就在实践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前夕提出的主张。即“全体公民可以自由发表一切意见”,“任何一个有一定数量的成员或有某些人签名的公民团体”都可以办报。(11)这也是社会主义新闻领域中,体现普遍自由的两个主要方式。(12)
要实现这两点,就是确认,人民在享受办报和发表意见的权利时,在现阶段固然主要是通过作为人民“代表”的国家去实现,同时还可以直接由人民中的这一部分、那一部分独立地实现,只要他们不违反根据全体人民意志制定的国家宪法和法律。
也许正是基于这个理论,早在1956年7月1日人民日报改版时,就在题为《致读者》一文中指出:“报纸是社会的言论机关”。而且,当时中共中央就人民日报改版发出的文件指出,“今后《人民日报》发表的文章,除了少数的中央负责同志的文章和少数的社论以外,一般地可以不代表党中央的意见,而且可以允许一些作者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与共产党人的见解相反的文章。”(13)这些话不只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史上的一个标志性的提法,也是我国新闻理论的重大革新。但后来主要由于毛泽东个人的错误,导致党偏离了“八大”的正确路线,使得这场新闻改革未能进行下去。
现在已是由传统的喉舌论向现代喉舌论转变的时候了。在我国媒介中既要确立党的喉舌的地位,也要确立人民喉舌的地位。由于党和人民根本利益一致,所以它们在我国新闻媒介中是能够协调一致的。并且由于我国报业结构和新闻队伍的良好素质,完全能够保证党和人民一致的声音占绝对的主导地位。
信息产业论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传媒业不仅仅是喉舌,还是信息产业的龙头和核心部分。把传媒业放在信息产业下面来研究、来建设,以谋求更大一点的自由度来发展传媒业,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传媒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市场经济与信息有着天然的联系,无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是一样。“信息是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基础作用的基本手段。市场机制的核心是竞争,市场竞争要求供需双方得到的信息都是比较完整的,假如供给方得到的信息是完整的,而消费方是不完整的,就容易造成供方垄断,引起抬价;反之,若消费方得到的信息是完整的,而供方不完整,就易造成产品不能适销对路。”(14)由此可以看出,信息的完整性至关重要。
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越高,它的信息流通量就越大。“日本是世界上每千人拥有日报最多的国家之一,其信息量的增长仍然很快。据日本官方资料,以1979年为100,到1989年,日本电子媒介的信息量为3233,增长31倍多,印刷媒介信息量为231,增长1倍多。” (15)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参与经济活动的公民如果缺少足够的信息,他什么决策也不敢做,也无法做。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经济活动者都是经济行为的主体,都要求掌握大千世界的各种信息,做出自己的独立判断,来决定自己是继续还是改变自己的某种经济行为。所以它最需要的是尽可能客观的信息,而不是那些出于宣传的考虑,或者故意宣扬,或者故意隐匿某些内容的信息。然而,放眼世界来看,只要我国的企业家和股民不能像发达国家的企业家和股民那样有着十分丰富、灵通的信息环境,他们就很难登上全球的经济舞台,就只能让外国人以中国为市场,来中国淘金、赚钱,我国的企业家和股民就很难到国外的市场上淘金、赚钱。所以说,我国的传媒业只有担当起信息产业所赋予的重任,给社会提供大量的、尽可能完整的信息,我国的改革开放才能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我国的市场经济才能迅速地迈入与发达国家竞争的轨道。
到底何谓信息产业呢?它包含那些内容呢?
“信息科学家P.G.Zurkowki认为:信息产业不是简单的服务业。它是既包括信息内容,又包括信息的传输过程和传输手段的信息服务业。它拥有支持信息生产、传播、发行的设施、技术、市场以及某些属于非市场活动性质的流通环节。”
“美国信息产业协会(AILA)认为:信息产业是依靠新的信息技术和信息处理的创新手段,制造和提供信息产品、信息服务的生产活动组合。”
“我国数量经济学与信息经济学家乌家培教授认为:信息产业是为产业服务的产业,是从事信息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信息系统的建设、信息技术装备的制造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有关内部机构的总体。”(16)
以上定义不管哪一种,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明确地把传播信息产品的传媒 业当作信息产业的一部分。可见,那种把信息产业只理解为制造信息技术、设备,而不包括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观点,是错误的。在上述两项中,信息设备和器件只是技术、手段,信息产品和内容才是目的。
《日本产业标准分类》对于这一点,表现得更加明确。周鸿铎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策略》一书中说:“狭义信息产业的观点,以日本对信息产业结构的划分为代表。根据《日本产业标准分类》的提法,将信息产业划分为以下两类。第一,信息技术产业。它是生产信息技术产品、提供信息劳动资料的产业。第二,信息商品化产业。具体包括:报道业、出版业、数据库业、咨询业、代理人业、教育业、教养业等。” (17)
《日本产业标准分类》提到的信息产业,有名称的共有八种,其中以报道业为首。这是很有道理的。因为报道业给社会提供的信息无疑是最多的,其他各业固然也会提供一些信息 ,但它无不以报道业提供的信息为运作的基础。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们不只是要研究传媒业与意识形态相联系的喉舌性质,还要重视研究传媒业的信息产业特性。
传媒业是信息产业的一部分,是第三产业的一种。在世界如此,在中国也是如此。早在1993年6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关于加速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正式将报刊经营列入第三产业,这是报业产业化改革的一个转折标志。新闻业作为信息产业的极其重要的成组成部分,它属于第三产业。那么至少在行业发展上,我们是可以,并且应该把新闻传播业作为一种信息产业来研究、来建设。不这样认识,我国的信息业就无法赶上发达国家的水平。而没有与发达国家相媲美的信息业、新闻传播业,我们就无法形成信息丰富、灵通,决策及时、有效的经济建设环境。
作为信息产业,它所提供的信息囊括各种事物,包括国内、国外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种领域的信息,更重要的是它所提供的是尽可能反映事物原貌的完整的信息。如果说它对信息也需要有所筛选,那就是筛选掉反对和违犯宪法和法律的信息。除此以外,不能根据任何其他理由再加以筛选。因此它对信息的筛选是低强度的。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以及不同的群体,有着不同的利益和需求,因此仅仅从某一个角度来考虑该不该向社会提供某一信息是不够的,可能一条信息对甲无所谓,而对乙特别重要。比如说,我国媒介的受众只知道古巴顶住美国的经济封锁,坚持自力更生取得辉煌成就,却不知道这个以产糖闻名的国家,现在连居民食用糖都实行配给制度。这个消息对于主张“对友好国家报好消息,对不友好国家报坏消息”的人是绝不赞成报道的,但对企业家和商家来说,可能是一条重要信息。又如,一场重大的煤矿事故的信息,对于只醉心于宣传大好形势的人来说,是不愿意报道的,但关注反腐败斗争的人,会希望将它公之于众,因为过去的经验证明,这样的事故大多与腐败联系在一起。与此同时,重大事故的公开报道,可能会给经济技术工作者以某种启示,最终导致一项新的发明或新的防范措施的诞生。
然而,信息量的大小与信息的完整性,以及信息消除事物不确定性的功能成正比。信息越完整,信息量就越大,信息消除事物不确定性的功能就越强;反过来,信息越不完整,信息量就越小,信息消除事物不确定性的功能就越弱。仅以喉舌和宣传为己任的传媒,对信息的筛选是高强度的。在报道一个事物时,有些信息即使很有价值,只要不符合宣传的需要或者不符合宣传的口径,就被筛选掉了。
当然,将传媒业作为信息产业来建设的同时,确保党的机关报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发挥作用,这一点也是不可动摇的。虽然党的机关报也有增加信息量的任务,但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毕竟是其主要的和最重要的功能。
为了把新闻作为信息产业来发展为了提高新闻媒介的信息量,新闻学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包括研究新闻信息量的内含与外延是什么?信息怎样量化?我国新闻信息量的现状如何?需要加强哪些方面的信息量?通过哪些途径扩大信息量?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有哪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等等。,新闻学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包括研究新闻信息量的内含与外延是什么?信息怎样量化?我国新闻信息量的现状如何?需要加强哪些方面的信息量?通过哪些途径扩大信息量?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有哪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等等。(18)
与国际接轨论
新闻学也存在一个与国际接轨的问题。与国际接轨并不是讲新闻学在所有问题上都要与国际一样。事实上,轨道在国际上也还有宽轨、窄轨之分,至于火车车厢的建造更是各有不同。新闻学与国际接轨的含义,是要承认新闻学作为一门学科的世界共有的知识范畴,承认新闻在世界范围内有着共同遵循的基本规律,其次才是各国不同的特点。
我国传统的新闻学,如前所述,是贴满政治标签的新闻学,从基本理论到新闻业务,都强调和西方资产阶级新闻学的不同。这样一来,新闻学没有了共同的规律,我国新闻学者进行的学术研究,成了“自言自语”,无法与国际同行交流,也就谈不上与国际接轨。因此几乎没有人在国际新闻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长期以来,不但在新闻理论上,而且在新闻实践中出现了一系列的矛盾现象:一方面,我们的报纸不断宣扬“东风压倒西风”,“敌人一天天烂下去”,另一方面却不敢报道美国阿波罗宇宙飞船载人登上月球。一方面,我们宣传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另一方面,报纸却按照这样的权威说法进行报道:“有人说西德生产发展比东德快,你们为什么老是说西德不如东德。可是我们在宣传上还是要说东德比西德好,不过也不要说东德什么都比西德好。”(毛泽东语) 一方面,我们承认“只有用全人类的知识武装头脑时,才能成为共产主义者”(列宁语),另一方面,我们的新闻理论却在论证封锁西方国家资讯对于防止和平演变的重要性。在这种扭曲的新闻实践上,总结出来的扭曲的新闻理论,其中所含的真理元素实在是少之又少。
改革开放以来,上述情况有了显著的变化,新闻学研究的国际交流大大增加,但学者的惴惴不安的心情依然存在,因为不知什么时候又会受到棒喝。这主要原因是在新闻要不要遵循一些世所公认的基本规律的问题上还未取得共识。
笔者认为,在新闻要遵循的共同的基本规律上,至少有三点值得在这里谈一谈。
一、新闻报道要客观公正。我国传媒上有客观公正的报道,但就主体而言,仍是宣传味甚浓的报道,甚至多是以报道形式出现的宣传品。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新闻学者的倡导和新闻工作者的努力,客观公正的报道增多了,但是基本格局没有明显改变。因为新闻媒体从有关部门获得的工作指示中,几乎没有被要求过作客观公正的报道,而总是被要求作“大力宣传” 或“加大宣传力度”等。因此,即使在具有很强的可视性的电视新闻中,听到的也常常是充满激情的诗歌语言和一串串形容词的散文化的句子。
一位国外学者说,说两面话是报道,说一面话是宣传。这话可能有点绝对化,但也能大致说明问题。我国传媒的作品,几乎都是对要宣传的事物,不说一句坏话,对要批评的事物不说一句好话,所以反映出来的事物总是和受众头脑中的印象对不上号,这就是我国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公众形象不好的根本原因。辩证法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是好的事物、坏的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可是媒体总是告诉我们,事物是合二为一的。所以尽管我们的媒体并不是公然造假(少数造假的也常常能得到揭露),但它也会给人不可信的印象,原因就在这里。
西方新闻学讲究客观公正,实践中也大体做到客观公正,当然在某些时候也有赤裸裸地表现其倾向性的时候。其实,客观公正的相对性,决定了它与倾向性并不完全对立。就拿客观公正的实现手法——全面、平衡和不在新闻中发表作者意见来说,事实的选择和不同事实传达的信息量的大小不同,都使报道不可能是绝对全面、平衡的,都可能体现稿件的一定的倾向性。而这种在全面、平衡地报道事实中体现出来的倾向性,则是受众能够接受的。这本来就是一个基本规律,但是我们长期不能接受,视客观、公正为资产阶级新闻学的东西。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国际报道中首先承认了客观、公正的必要性,但在国内报道中,我们还是主要依靠“宣传”和“大力宣传”这样急功近利的手法。
当然,否认宣传在一切情况下存在的必要性也是不对的,只是不要让它成为处理新闻的主要形式。在党由革命党成为执政党的现代条件下,宣传渠道远比过去革命年代多得多。现在,媒体受众由延安解放日报时期的大量是文盲和半文盲,转变为大量是初中、高中、大学生(每年毕业的大学生就达100万人),仍要媒体像解放日报那样处理新闻,搞的宣传味极浓,如果这不是无知,就是故意把我们的受众逼向网络或其他可能接触到的国外媒体,使传统媒体边缘化。此言可能苛刻,但它反映了严峻的现实。现在是改变我们媒体公众形象的时候了,改变的最重要的手法之一,就是把受众作为媒体客观公正报道的对象,而不是作为“大力宣传”的对象。
二、新闻信息流通以及时、迅速、量大为佳。这也是各国媒体公认的规律。但长期以来,我国媒体以“新闻、不闻、旧闻”为指导方针,摒弃非宣传性信息,因此不但新闻时效差,且新闻信息量小。改革开放以来,信息量成倍增长,新闻业面貌大为改观。但业者和管理部门顾忌仍然很多。特别是对国外的信息开放到什么程度,顾虑更大。
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正式迈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2000年我国又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这些都使中国义无返顾地融入了世界体系。经济全球化必然导致信息流通全球化,这是新闻流通的又一基本规律,违反这个规律,我们就不可能建设出发达的市场经济,这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本文第二部分已有充分论述,这里不再赘述。
基于对新闻信息全球化的必然性的认识,我国新闻理论应该极力支持对信息传播高科技的创新和使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传播科技也是生产力,阻碍传播高科技的创新和使用,就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不自觉地站到了开社会发展的倒车的社会力量一边。在社会主义国家历史上,曾经发生过阻止居民使用短波收音机、复印机、洲际直拔电话,乃至卫星电视天线。阻止使用就会阻滞创新。所以现代传播科技很少有社会主义国家发明的。90年代以来,我们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思维,努力赶超世界信息技术发展的步伐,大力发展互联网建设,创造了以龙芯为代表的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网民人数也在连年翻番,据估计,到2005年我国网民将会达到2亿。网络是无国界的,特别是“入世”后,我国全面开放互联网,包括向内容供应商开放,到时将会有更多的强有力的事实证明,靠阻碍传播新技术的使用,来保证国家安全是完全走错了方向,只有在不断发展生产力,提高综合国力的同时,不断提高我国媒介的新闻自由度,提高我国公民社会的信息量,减少与发达国家的信息落差,才是保证国家安全的正确方略。
三、既要有新闻自由,又要有新闻立法。我国新闻学长期以来都是研究新闻的思想性、战斗性、党性、群众性等,这些也许能算上新闻宣传学的内涵。这些性兼而有之的新闻,也许是新闻的上品,但它只能使新闻报道囿于很有限的范围之内。譬如当年在文艺中提出的“三突出”,作为文艺创作方法中的一种,不能说不可以,样板戏就是按照这种方法来创作的。但是文艺园地本来极为广阔,作家也各有自己的特点、风格,如果要把“三突出”作为一种创作原则,要所有作家都按照这一种方法来创作,那无疑是废止百花齐放,摧残文艺。所以全国10年只创作了几个样板戏。同样道理,新闻领域需要的是以自由采访、自由报道为基本特征的新闻自由,而不能要求凡新闻都得符合几个“性”。对于“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 新闻业来说,只有宪法和法律才能限制它。
新闻自由是一种世界性的话语。我国新闻理论也要运用这种话语。我国新闻界所盛行的舆论监督的提法,其实也是新闻自由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国新闻理论界,有人不厌其烦地宣传“新闻自由一说不通”。实际上随着全球化的发展,随着加入WTO以后,新闻业作为服务贸易的步步深化,随着我国政府已经签署的《政治权利与公民权利国际公约》的逐步落实,新闻自由这个说法就不能不使用。我国领导人李鹏、朱镕基都已经谈到过新闻自由问题。(19)就像我们80年代以前反对使用“人权”一词,后来也跟国际上同样使用一样,我们需要与世界有相同的语汇进行对话。当然,它们所包含的意思中外不可能完全一样。
不仅是要使用新闻自由这个词汇,我们的新闻学要研究新闻自由的理论,要研究新闻自由的重要性、相对性,要论证新闻自由度在中国逐步提高的必要性、必然性。尤其要研究适合中国国情和现代政治、经济状况的渐进的实施方式。
我国的新闻自由是一定范围框架下的新闻自由,因此要研究我国新闻法制现状、新闻立法的必要性。我国目前关于新闻法制的著作出了不少,但都是着重研究新闻与公民名誉权的,以研究如何调整新闻与国家关系、新闻与社会的关系为主的著作,一本都还没有。我国新闻法草案已经拟出多年,但面对入世后可能出现的状况来说,这个草案还显得过于简单,可操作性还很不够。新闻传播的立法迟早是要进行的,不能因为还不能现在立即进行 ,就不重视研究。
以上论述的三个支点:喉舌论、信息产业论、与国际接轨论,对于构建现代新闻学理论来说,是缺一不可的,同时它们又是相互联系的,且仍然是不失中国特点和特色的。现提出来,算是抛砖引玉,以引起讨论,目的是促进传统新闻学逐步向现代新闻学的转变。
注释:
1、 《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287-288页,人民出版社。
2、 转引自《新闻界人物(六)》107页,《新闻界人物》编辑委员会编,新华出版社,1985年
3、 吴廷俊《加入WTO与中国新闻教育国际化思考》,打印稿
4、 《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下册230页,新华出版社,1980年
5、 胡耀邦《关于党的新闻工作》,《中国新闻年鉴》1985年卷第1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34页
7、 《列宁全集》,第24卷141页。译文另经校正,见于光远《提几个关于无产阶级民主的理论问题》,马克思主义研究参考资料21期
8、 熊复:《论高度民主》,见《中国社会科学》1984年第5期
9、 《列宁选集》,第4卷408页
10、 转引自《人民日报》1981年1月9日第5版
11、 《列宁全集》,第25卷,369、370页
12、 以上关于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论述,见孙旭培《新闻学新论》第65-66页,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年
13、 《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中册483页,新华出版社,1980年
14、 周鸿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策略》第282页,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年
15、 18、孙旭培《新闻学新论》第5页,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年
16、 17、周鸿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策略》第278页,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年
19、1998年12月初,李鹏委员长在会见德国《商报》记者时说:我们将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一部符合中国国情的新闻法。他还说:新闻自由的原则应该遵循,但是个人自由不能妨碍他人自由,这一原则也应该遵循。新闻自由要有利于国家发展,有利于社会的稳定。这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第一次同时谈到新闻立法和新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