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干部人事制度
|
|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
Zhonghua Renmin Gongheguo ganbu renshi zhidu 中华人民共和国干部人事制度 personnel system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干部人事管理体制、原则、机构,以及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培训、工资、福利、退职退休、离休、回避、申诉、控告监督等内容的总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干部”是一外来语,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干部”指在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军队及革命团体中担负一定领导责任的人员,以及在共产党领导的苏维埃政府、边区政府、工农民主政府中担任一定公职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干部”一词的含义变化不大,主要指国家机关,中国共产党组织、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国营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沿革 1949~1989年,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① 1949~1953年沿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由中共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的干部制度。此后,在学习苏联干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建立了在中共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下的分部、分级管理的干部制度。②1966年 5月~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制度受到严重破坏和损失。建国后17年的干部工作被否定,各项干部制度被废止,给干部管理造成了严重混乱。③1976年10月以后,干部制度进入改革和逐步完善的阶段。首先恢复建立了各级、各部门的干部管理机构,接着在干部管理、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离休、退休、培训、工资、回避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逐步实行干部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现代化。初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干部管理制度。 管理体制 干部管理体制是在中国共产党管理干部的根本原则指导下建立的,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基本上采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管理体制,所有干部都由中共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1953年11月中共中央借鉴苏联干部管理的经验, 作出了 《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建立起在中共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下的分部、分级的管理体制。①分部管理,即按工作需要将全体干部分类,在中共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分别进行管理。类别是:军队干部;文教工作干部;计划、工业工作干部;财政、贸易工作干部;交通、运输工作干部;农、林、水利工作干部;少数民族、宗教界的党外上层代表人物,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的民主人士,华侨民主人士,工商界代表人物,协商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佛教协会、伊斯兰协会和国民文化协会的机关干部;政法工作干部;中共党委、群众团体工作干部;以及未包括在上述九类之内的其他工作干部。②分级管理,即由中共中央及各级党委分工管理各级干部的制度。凡属于担负全国某个方面重要职务的干部,均由中共中央管理,其他干部则由中共中央局、分局及各级党委分工管理。管理的层次是分别管理党政机关下属两级机构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干部。 “文化大革命”中,干部管理体制遭到严重破坏。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干部管理体制得到了恢复、改革和完善。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决定废除干部领导职务实际上存在的终身制,实行干部任期制;1982年中共中央提出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1984年4月在改革干部管理体制上以“管少、管好、管活”为原则,改革了干部管理体制,下放了干部管理权限,将过去上级干部人事部门管理下两级、改为原则上只管下一级主要领导干部;同年,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扩 [1] [2] [3] [4] 下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本站所有内容资源来自互联网收集,版权归原创作者或
原单位公司所有。联系:kpzsnet#126.com
(#改为@)
|
|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
|
| ∷相关生活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
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