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处亚洲季风气候区,降水不仅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域性,而且年际变化很大,由此引起的干旱,除具有普遍性外,还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域性。全国各地皆以冬春旱或春旱发生的机会最多,持续时间最长。干旱出现频率在40%以上,华南和西南地区达50-60%以上。最严重的是冬春连旱,大旱年一般都属冬春连旱的情况。其次,我国干旱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东北地区由于降水比较稳定,干旱出现较少;黄淮海地区的降水变化大,干旱频率全年各季均较多;华南地区干旱主要集中在冬春和秋季两个时段;晒南地 区则主要集中在冬春和夏季两个时段。第三,我国干旱具有持续性。在我国历史上,干旱连年出现是经常的,例如北京 地区在1470一1949年间发生干旱170次,其中有115次是 连年发生的。1637一1643年和1939一1945年干旱竟连续7年之久。 1949年以后,干旱仍有连年发生的现象,如长江 、中下游地区1958一1961年连续4年干旱,农业减产; 1966 一1968年连续3年干旱。干旱的连续性往往使旱情加剧, 灾害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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