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环境大国,在国际环境舞台上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国以积极的态度参加了全球环境外交活动并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国际环境与发展领域中发挥了建设性的作用。
1972年,中国政府派团出席了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1992年,李鹏总理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了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首脑会议,并率先签署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评价。2002年8月,朱镕基总理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在约翰内斯堡召开的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并宣布中国政府已核准了《京都议定书》,受到国际社会广泛赞誉。
在国际环境会议和国际公约谈判中,中国始终坚持保护全球环境,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具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坚定地站在发展中国家一边,反对环境领域中的霸权主义,反对借环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发达国家都是当代环境问题的主要责任者,发展中国家却是受害者。因此,发达国家有义务首先采取行动,并帮助发展中国家参加保护全球环境的努力。
此外,世界各国的民间环保组织,如世界自然基金会、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等,与中国的有关部门和民间组织也开展了多领域的合作,取得积极成果。
中国在国际上首创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的模式。该委员会作为政府的高级咨询机构,由40多位世界著名人士和专家组成。成立十多年来,该委员会先后向中国政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建议,被国际社会誉为国际环境合作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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